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赵某交通事故人事损害赔偿案

  • 2014年10月7日21时10分,在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发生了一起小轿车撞击行人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了车损人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对事故进行勘察。 行人赵某在医院经过治疗后,委托了彭功平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要求相应的赔偿。在一审中,法院酌定赵某承担40%的次要责任,赵某不服一审判决,律师代理赵某做出的主张最终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使当事人赵某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本案的主要焦点在于,原审法院的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问题。律师在庭审中主张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承担的责任过重,严重脱离司法实践,并未考虑到赵某是行人的事实,背离了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依照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出于保护行人的目的,责任划分可适当减轻行人方责任的原则,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观点,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本案责任比例确有不妥,将其依法纠正。最后,律师为当事人赵某争取到最大限度的赔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