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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某某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案 由】销售假药罪。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倪某某,男,1987年9月2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鹤壁市人,硕士研究生文化,住鹤壁市淇县西岗乡窦街x号。 公诉机关诉称:自2017年10月初开始,被告倪某某从网站上购买假药蚁力神15盒、虫鹿鞭王5盒,在其经营的位于本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万家荫路x号奕丰楼一楼的成人用品店内销售。2017年11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联合宝安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上述行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6、物验检查辨认笔录。 被告人倪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争议焦点】 倪某某网上购买药蚁力神15盒、虫鹿鞭王5盒并销售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假药罪? 【处理结果】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倪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二、扣押的涉案物品蚁力神七盒、虫草鹿鞭王四盒依法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三、禁止被告倪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生产经营成人用药行业。 【案例评析】 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案中,倪某某在网上购买的药蚁力神15盒、虫鹿鞭王5盒经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倪某某购买后又在自己经营的店里进行销售,符合法定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倪某某被查处后能积极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17)YHXS0591档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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