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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房婚后换大房,婚前财产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 案情简介:

    2006年,李某经人介绍于袁某相识并闪电结婚,婚后两人住在李某婚前所购买的房子中。2008年,李某将此房出售,售房款用来购买了一套更大的房子,可没几年,夫妻两人因生活琐事和性格差异常常发生争吵,夫妻二人陷入分居冷战当中。2013年,李峰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离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于现所住房子的归属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争议焦点:

    该房到底属于李某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该争议房产系李某以其婚前住房换购所得,其中包括了李某的婚前个人工龄、职务等因素,故该房产包括了李某婚前财产,即被换购房产57.75 平方米的住房面积,剩余41.86平方米为婚后所得,应为原、被告两人的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鉴于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且包含李某的婚前财产,故法院判决房产归原告所有,但原告可根据两人婚后在该房产中所占面积及评估价格,给付被告袁某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律师释法:

    小房子换成的大房子的产权归属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方将自己婚前的小房子卖掉,作为首付款购买了大房子,产权仍然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大房子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为大房子的产权其实是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转化而来,一方的权利只不过实现了空间的转化而已。

    二、一方将自己婚前的小房子卖掉,作为首付款购买了大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有时甚至在房产证上也会加上孩子的名字),大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产证有子女名字的为家庭共有财产)。因为不动产权利归属,原则上是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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