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履行,为妇女儿童快速维权
来源: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李珉有 查看:746次 时间:2019年07月12日 00:43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近日,永善法院立案庭成功督促履行一起离婚纠纷案,当事人分期履行了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确定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3500元的义务,16个月共计56000元。
阙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经永善法院立案庭庭前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孩子(4岁)由阙某某抚养,王某某从调解书生效之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3500元至孩子18周岁止,每月10日前给付。王某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造成阙某某娘母生活无着落,遂到永善法院立案庭信访工作站咨询称:我与湖北人王某某在上网认识恋爱结婚,生育一女儿,因他在北京工作,常派出外地办事,居无定所。调解离婚后,经法院督促履行至2018年4月王某某就再也不按时给付了,因孩子尚小需照顾就找不到事做,无任何生活来源,向他要抚养费,他不给,无奈,才来法院求助。接待法官经多方联系,才及时与王某某取得联系。王某某称:“经法院解决的,我自行给她,担心她今后不认账,有时她还要求多给,不然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承办法官为使王某能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又与被执行人单位联系,争取支持,经多次不厌其烦的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才分期将拖欠这16个月的抚养费56000元履行完毕。
事后,阙某某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们的及时帮助,让我们很快就实现了权利,有你们法院追他,对我们娘母的生活才有了保障……。
督促履行,是永善法院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之一,在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前,由接待法官及时联系义务人,在释明法律后果的基础上,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还免收执行费。在保证了权利人快速实现权益的同时,也给义务人减轻了经济负担,又降低了司法成本,最大限度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执行压力,为老人和残疾人以及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启了一条优质、高效、快速实现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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