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法院“ 四步联动” 调解 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三穗法院 龙胜泉 查看:454次 时间:2019年09月19日 15:38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近年来,三穗县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逐年增多,为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的赔偿问题,三穗法院采取庭前、庭中、庭外、庭后“ 四步联动”调解,有效维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取得良好效果。
“四步联动” 调解,是指庭前摸底重调查,庭上教育重感化,庭外调解重方式,庭后缴款重指导。开庭前,通过公诉机关和受害人积极查找被告人的赔偿来源,摸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以及是否有其他人愿意代为履行的线索,为进行调解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开庭时,积极做好被告人的思想教育和感化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受害人所带来的危害,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使被告人心甘情愿地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庭外,法官召集双方亲属进行庭外调解,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告知被告人亲属自愿代为赔偿视为被告人作出了赔偿,并作为对被告人酌定从轻的量刑情节,充分调动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的主动性,以利于赔偿的及时兑现。同时,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避免引起矛盾激化。在庭后,为避免出现因缴款人不了解缴款程序而耽误缴款甚至放弃履行的情况,对每一位履行缴款义务的人员详细告知缴纳金额和有关的缴纳程序,并及时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保证赔偿款及时交到受害人手中,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到弥补,精神上得到抚慰,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例如姚某治、杨某光、唐某松寻衅滋事一案,在庭审过程中三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在民事赔偿方面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三被告人自愿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书面谅解,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2017年至2019年7月,三穗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4件,审结14件,结案率100%,其中半数案件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并兑现完毕。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依法判决被告人赔偿,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就在中国法律在线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法律在线法律咨询(CN5148)随时随地问律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出版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详情]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审议《中 …[详情]
侯振峰董事长做客《影响力对法律在线网董事长侯振峰到中央电视台1号演播厅正式录制CCTV《影响力对话》节目,为进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