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通过手机短信调撤案件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1252次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11:01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 永善法院在办理原告杨某诉汪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联系原告杨某得知,杨某立案后就外出浙江打工。法官通过电话释名法律和耐心调解,原告杨某告诉法官“他愿意撤回起诉,但他立案后就外出浙江打工,现刚找到工作加上路途遥远无法回永善办理撤诉手续看有没有其它办法”。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手机号码实名制为载体,采用通过手机短信办理撤诉的方式办理该案。
2017年4月8日,承办法官亲自到永善县务基镇务基村波车二社原告杨某家中,核对了原告杨某及杨某母亲陈某户籍信息,确认了其母子关系并通过原告杨某母亲陈某的电话当场联系原告杨某,由杨某通过他的手机将委托他母亲陈某办理撤诉的委托书发短信到他母亲陈某的手机上,再让陈某拿着委托书短信拍照后连同撤诉申请附卷存档。法院通过手机短信调撤案件的方式成功办结了该案,实实在在服务于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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