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警方缜密侦查 “白日大盗”落入法网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2108次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2:24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 : 7月17日,从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获悉,一个41岁的犯罪嫌疑人,从16岁开始实施盗窃、抢劫犯罪,先后5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共计2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仅3个多月,就在石家庄周边县区光天化日之下入室盗窃作案50余起,尤其在井陉贼迹遍及大部乡村,盗窃现金和金银首饰、电脑等物品,涉案金额达数万元。井陉县公安局在石家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缜密侦查,周密部署,成功将系列爬墙入室的“阳台大盗”于某(男,井陉县人)抓获归案,7月17日已将其依法实施逮捕。
盗案频发 引起关注
从3月份以来,井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和微水、秀林、天长3个刑警中队分别接到辖区窦王墓、东庄、北障城、北固底、南防口、五柳、核桃园等村群众白天家中被盗的报案。有的村半天就发案四、五起。每接到报案,民警都立即赶到现场侦查,发现作案时间,都是上午8点30分至11点左右;作案手段基本相同,大都是翻墙入院先顶住院门,再将主房的门窗撬开,入室盗走现金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当房主中午外出回来,打开大门明锁,却推不开门。民警还发现窃贼作案手段非常熟练诡秘,反侦察能力强,选择作案的对象大多居住在村边,未安装监控,群众提供不出有力线索,侦破非常困难。窃贼的恶劣行径,不仅给受害人的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和生活不便,而且引起了城乡居民的恐慌。
微水、秀林和天长3个刑警中队分别将情况向刑警大队报告,引起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主管刑侦工作的领导和刑警大队长专门听取各中队案情汇报,共同研究侦破措施。县局长主要领导指示,此类案件影响恶劣,必须下大力侦破,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消除群众恐慌情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并责成刑警大队从微水、秀林、天长刑警队、重案中队和刑侦技术中队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尽快破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受害者挽回损失。
串并案件 全力侦破
6月初,正当专案组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之中,窃贼仍在不断顶风作案。对此猖狂挑衅,局领导和专案民警都愤怒了,进一步采取了应对措施,一是要求专案组加大侦查力度,限期破案。二要求各分局、派出所组织警力昼夜巡逻,加强社会面控制,争取打现行,抓获犯罪嫌疑人。三是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城乡居民进行预警宣传,发动群众加强治安防范,检举揭发,提供案件线索,积极协助警方破案。
专案组放弃双休日,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进行工作。他们对今年以来全县发生的所有盗窃案件报警记录全部梳理打印,进行串并比较分析,深入发案现场认真勘察,并对仅有的几个发案地监控录像反复观看,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进村不慌不忙,还和村民打招呼,显得非常沉稳。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间、作案方式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综合分析,认为该人有作案经验,是个盗窃老手,并很可能有前科。
于是,他们立即从石家庄范围内所有受过打击处理的有盗窃前科人员中进行摸排,与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逐一进行比对;深入发案地走访群众,对与其相似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逐一核查排除;对案发时段所有可疑交通工具进行摸排,看有无嫌疑人员乘车进入过案发地,经对200多人调查,发现于家乡于家村于某在案发时段到过案发现场附近。经查,于某1976年出生,小学辍学后一直无业,199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少管2年,1996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3年和2008年再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2012年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16年11月刑满释放。经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其展开抓捕行动。
于某长期不回家里居住,行踪诡秘,办案民警就在其经常乘车的公交车站和出租车停车处和临时居住点、旅馆周围布控。6月12日下午,民警终于在微水村大槐树至江淮宾馆的路上发现了于某的行踪,便立即实施抓捕,于某见状转身就跑,民警紧追不放,追出千余米,一直追到一个死胡同将其成功擒获,并当场在其身上搜出折叠刀一把。
为弄钱花 疯狂盗窃
犯罪嫌疑人于某被抓捕后,开始有抵触情绪,负隅顽抗。负责审讯工作的中队长刘晓东了解到于某家中有一个60多岁的老母亲,该对老母亲有些愧疚感,就给他讲人生,讲政策、讲孝道,使他终于交代了在井陉、藁城、平山等地盗窃作案50多起的犯罪事实。
去年11月份,他出狱后,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不去找活干,成天与人打麻将,搞赌博,不务正业。没钱消费,就又产生了盗窃的想法,决定重操旧业。3月8日上午,他第一次坐公交车来到北正乡北正村先在村里转悠,后发现村边一户大门上锁,断定家中无人,便从地里爬上围墙跳进院里,怕有人回来,先将大门插关插住,后见上房门锁着,即从厨房拿上火杵撬开锁,进入室内,将柜子、抽屉翻了个遍,没有找到钱,又原路返回。
第一次虽空手而归,但却未被人发现,一旦开了头,便一发不可收,贼胆越来越大,作案次数越来越多。4月10日上午,他窜至微水镇良河西村中心,发现一户锁着大门,周围没人,就翻墙而入,插住大门,见上房没锁门,直接钻进去,翻动衣柜,偷走400元。离开后,觉得不满足,又转了一会儿,发现一户没有人,用同样的方式进去偷盗,没有偷到钱和贵重物品,仍然不死心。接着,出村步行几里路,来到东庄村村边一户,翻墙入院,将上房的纱窗撕开,进屋偷了一条金项链和现金数千元。看天快到中午了,到公路上坐公交车返回住处。
4月19日上午,他打车到了孙庄乡南防口村,发现紧挨的两户锁着大门,先进入一户,用砖头将上房玻璃砸碎,进去偷了2000元,出来又跳到另一户,没有偷到东西。
5月10日上午,他又坐车二次去东庄村,在一户偷了一台平板电脑和现金1000元。而后步行一公里,去到彪村路口一户作了案,又步行去到邻村窦王墓,连盗3户偷了400多元,这半天就盗窃作案5户。
警方提示 加强防范
一匹“害群之马”为什么遍及全县农村白天入室盗窃50余起,却没有被人发现,被害人发现门锁被撬,钱物盗走后向警方报案时,又提供不出有效的线索,有的受害户被盗后,压根就没有报案。认真总结反思,从中暴露出农村治安管理上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落实,村外街道监控未实现全覆盖,农户监控更少;二是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被盗的户外出时,不仅家中没留人看门,而且大门都有暗锁,却怕麻烦而未用,用明锁锁门,让窃贼一看就知道家中无人,还有的院里竖着梯子,给窃贼踩梯子以可趁之机。
为了加强农村治安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井陉警方提示:各村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快监控的安装和全覆盖。居民更要增强防范意识,有条件的也要尽量安装监控;平时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有钱及时存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外出时,家中要留人或委托人看门;如全家临时外出的,要把院里的梯子放下来,大门使用暗锁锁门;一旦发生被盗案件,无论是否丢失钱物,都要及时报案,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破案。
图为民警带犯罪嫌疑人于某指认作案现场的情形
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李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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