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债把人致伤 将债务全部抵赔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2134次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2:42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 : 7月20日,从河北省井陉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起执行,本来有理的债权人斌斌却因在索债时将人致伤,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还将债务人晓刚所借的12000元全部抵顶赔偿。
2014年至2015年,晓刚在斌斌经营的配货站打工时,多次向斌斌借款共计12000元。2015年11月18日下午4时30分许,斌斌到晓刚的母亲素英家里找晓刚索要欠款时,与素英发生争执,动手将素英致伤,素英即到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22天后好转出院,经鉴定机构鉴定,素英的伤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斌斌作出行政处罚书,予以罚款500元。
随后,素英向法院起诉斌斌损害健康权,请求法院责令斌斌赔偿其住院费等各项损失,斌斌则起诉晓刚归还借款。2016年10月、11月份,法院先后开庭审理后分别作出判决:斌斌赔付素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种费用共计11170元;晓某偿还斌斌借款12000元。可是,斌斌和晓刚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素英和斌斌先后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斌斌打伤素英由素英的儿子晓刚欠款引起,而晓刚一直失联,找不到人。为了尽快达到案结事了,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法院决定将两案一起执行。经法官多次分别给斌斌和素英耐心做工作,近日,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斌斌对素英的赔偿款与晓刚欠斌斌的借款互相抵顶,不再找补,以后双方不再追究此事。
法官提醒:债务人借人钱物要讲诚信,应当主动偿还;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债时应讲究方式,要债遇阻时,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采取过激的手段,以免由有理变无理,甚至违法犯罪,付出沉重的代价。( 李忠勇 胡方毅)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法院 李忠勇 胡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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