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单车身亡案开庭 小黄车公司:我们无过错
来源:新浪司法 查看:1542次 时间:2017年09月16日 16:56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岁的男孩高童(化名)与其他三名儿童每人按开一辆ofo机械锁共享单车,然后一起骑车上路,进而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之后,死者父母将ofo小黄车公司连同汽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866万余元。今天,这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在上海静安法院第一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ofo小黄车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616432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原告表示,ofo小黄车运营方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使用对象投放配备机械锁的ofo共享单车,并通过该方式获利,理应承担车辆所有人应负的责任;而该公司对存在重大缺陷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管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ofo小黄车公司认为,公司有尽到“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提醒义务,并且质疑受害人以“非正常的程序”对小黄车开锁骑行。事故系因监护人平时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对孩子的行为监管疏忽,以及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有、使用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思想观念淡薄,违法交通法规(逆行)所导致。高童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被告代理人认为上海地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元,而原告的诉求高达100余倍,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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