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律师为务工大学生“撑腰”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754次 时间:2015年01月20日 14:46
中国法律在线网了解到:随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声槌响,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尘埃落定,大学生王华(化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近期,又有好消息传来,在法院执行下,所有赔偿款项全部赔付到位。这些结果,都得益于法律援助的帮扶。
2012年12月,山东莱阳来芜务工的大学生王华,在芜湖市荣马电器有限公司承建的安装项目工作时,由于另外一名员工操作不慎,致使王华从6米多高处摔下。后经司法鉴定,王华共有三处伤残,等级分别为5级、8级、10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事发后,包工头朱鹏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后,就销声匿迹。王华的医疗费没有了着落,万般无奈下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施俊立即接受并承办该案。
在承办中,施俊了解到年仅22岁的王华打工之前是上海某名牌大学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外出打工。受伤后,王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治疗。在病魔的困扰下,王华几次动了轻生的念头。
施俊律师一边安抚王华,一边马不停蹄地跑医院、去工地调取材料,千方百计地帮助王华收集证据材料,用事实来证明包工头朱鹏和工程承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拟定诉状,代理王华向弋江区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施俊又申请法院对王华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经审理,弋江区法院全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作出判决:由被告朱鹏赔偿王华各项经济损失310451元,被告芜湖市荣马电器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芜湖市荣马电器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其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提起上诉。在二审中,施俊又用事实和法律规定来阐明该公司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后,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施俊的代理意见,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之后,法援部门一直关注是否赔付。最终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赔偿款项全部到位。王华在法律援助的帮扶下,维护了合法权益,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款。
“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是我们法律援助部门应尽的职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像王华这样的法援案件还有不少,每起案件都会指派律师尽职尽责地帮扶。
据了解,去年全市法律援助部门共办理案件3205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641.56万元,接受群众咨询20438件,受援服务人群达到2364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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