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律师真情助 受伤老翁终获赔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706次 时间:2015年02月11日 16:00
法律援助案例:近日,一位李姓老翁在家人搀扶下来到涵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李老翁称,两个月前自己花3元钱乘坐本村陈某的客运摩托车从本村出发到镇政府,在途中与驾驶摩托车的湖南籍杨某在村道上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李老翁左腿骨折受伤,住院治疗共花费3万多元,至今未痊愈。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全责、陈某和李老翁均无责任。由于杨某逃走尚不知去向,陈某又以无责任当说辞,李老翁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本就贫困的家庭因举债治疗而雪上加霜。了解李老翁的情况后,法援中心决定为李老翁提供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立即指派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在着手以李老翁与陈某双方构成运输合同关系、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及时找到该案的另一方当事人陈某,向其普及法律知识、尽最大努力争取庭外和解。律师告诉陈某,李老翁有偿乘坐陈某驾驶的摩托车,在他们之间已经构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承运人有义务安全、准时将乘客送达目的地,李老翁在乘坐陈某的摩托车过程中受伤,交警部门虽认定陈某在该案中无责任,但陈某仍在与李老翁之间的客运合同中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经过承办人员和法官努力配合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赔偿李老翁3万元医疗费。通过此次援助,李老翁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连声感谢法援律师。
法律援助,让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让贫弱者也能享受法制阳光,涵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建设法治和谐涵江、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道路上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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