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有疑惑 爱心律师解心结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819次 时间:2015年04月18日 16:22
中国法律在线网关注到:“误认为对方有意别我的车,因口角而伤人,已经赔了钱并得到对方家属的谅解,法院为啥还要判我?”“我的银行卡透支了3万元,父母替我还了,为啥还要判刑?”这是社区服刑人员初见律师和法学老师时的疑惑。过往,他们总怀揣时运不济、命运多舛的态度,而今在法律专业人员结对子式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帮扶下,这些喊“冤”人的心结解开了。
答疑释惑解心结
一年来,一支由党员律师、法学老师组成的13人公益组织活跃在大连市的社区矫正建设事业中,带头人是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们选择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西岗区北京街道为帮教试点,义务对由社区监管的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法律援助,帮扶时间虽短,但收效显著。
据统计,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保持在2%左右,而这两个街道的服刑人员经过法律专业人士的疏导后,没有一个再犯罪,较好地融入了社会。
去年某日,小刚驾车回家途中,由于抢黄灯将一位过路的老大爷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小刚主动向亲属朋友借款赔偿老大爷家50余万元,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但法院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见到律师,小刚便称自己不是故意的,而且还赔偿了大爷家50多万元,法律怎么不讲情面呢?感觉自己非常冤,不应被追究刑责。冯丹丹律师说,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责,就构成了犯罪,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小刚不是故意犯罪,而且主动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并得到谅解,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因此,法院才给其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才对小刚适用了缓刑。冯丹丹律师的多次开导,让小刚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给死者家属带来的巨大伤害,如果赔点钱了事,一定会给司机带来侥幸心理,下一个受伤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小英相中了一款心仪的名包,然而在明知信用卡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仍强刷透支了1万元购买,随着透支数额越积越多,银行便多次打电话催促其还款。可她却以没钱为由拒接电话。去年9月份,小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其父母得知情况后,主动替小英把款还了,但最终小英被判处有期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二年执行。
为什么钱都还了,还被判刑?对此,小英很是不解。马建华律师解释,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表现之一就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催收后行为人归还的期限为3个月。如果行为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过疏导,小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痛改前非,做一个诚信的人。
群策群力“一帮一”
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下,中山区老虎滩街道和西岗区北京街道的社区工作者积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学习。群策群力,共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这两个街道还积极完善和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两个街道的7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结被一一解开,重新融入社会,没有一个再重新犯罪。
今年1月份,王金海律师牵头的“社区矫正公益法律援助”项目在中山区民政局组织的“中山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新大赛”中,荣获优秀奖。今年3月份,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决定,在西岗区范围内成立律师普法讲师团,由王金海律师担任团长,吸收热心公益事业、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较高法律专业水平的执业律师为志愿者,在西岗区的7个街道推广。把由专业律师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疏导作为一项社区矫正制度予以落实。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帮一”的法律帮教活动,并针对矫正对象量身定做矫正方案,定期对矫正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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