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高效司法助力老镇改造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赵艾 查看:493次 时间:2019年03月19日 17:21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在苏州横塘老镇改造(二期)“西街北、文化路东地块”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过程中,因部分被征收人在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苏州市人民政府对其中两户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审查。近日,该院通过开展“三个层次”创新高效司法工作,最终成功协调化解了该两起执行审查案件,督促被征收人主动搬迁,完成交房义务,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第一层着眼于诉前。”据该院行政庭副庭长赵延丽介绍,在立案前,法院即开展协调工作,搭建平台,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进行充分协调沟通,并先期做好释法析理、现实利益衡量、可操作方案等多方面的分析讲解,减少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奠定协调心理预期基础。立案审查后,第二层次就是依法进行听证,充分听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抗辩意见和心理诉求,同时针对其意见,请征收单位逐一予以回应,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让征收执行审查工作做到“有法、有理、有据”,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依法审查、公正司法的法治氛围,理解征收执行的合法正当性。第三层次,即听证后,再次进行协调。她表示,这一阶段主要是“测量双方是否仍有可以协调的操作空间和履行意愿,从而促成方案达成,督促被征收人依法履行完毕搬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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