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帮贫困扶危难 受援群众送锦旗表谢意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748次 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6:14
中国法律在线网了解到:4月22日,家住贵阳市南明区的姚某某来到观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写着“申援助之手,献诚挚爱心”的锦旗,感谢观山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他拿到了25000余元的赔偿。
小失误大干戈,被公司无故辞退。2010年2月,姚某某到世纪金源大饭店工作,工作岗位为工程部裙楼维修工,2013年11月25日,姚某某因工作中的小失误被公司调整至客房部担任保洁员,姚某某不同岗位调整决定,所以未按照酒店的安排到保洁部报到,2014年3月21日,公司以姚某某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将其辞退,并拒绝支付姚某某3月份工资,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协商不成,法律援助求帮忙。被公司辞退后,姚某某没有经济来源,家里还有小孩老人需要照顾,在他绝望的时候,姚某某听居委会的人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请律师打官司,于是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找到了观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核实情况后,法援中心认为姚某某家庭情况满足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并立即受理、指派律师承办此案。
历经仲裁、判决,终获赔偿。姚某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向观山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最终认定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岗位不合法,因此,姚某某实际并未调整岗位,公司拿出一份客房部的排班表来证明姚某某的工作时间,并以此作为姚某某旷工三天的依据解除与姚某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最终支付姚某某经济补偿24408元、工资925.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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