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有风险 买卖需谨慎
来源: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霍宝君 李淑清 查看:663次 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16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近日,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购买农用三轮车的购车款4500元,虽是简单案件,可当事人双方在法院调解时剑拔弩张,矛盾再度升级。
被告李某称该车辆买回来后即无法正常使用,需要维修,不同意给付购车款。但被告只给原告出具欠条,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双方违约责任。原告称当时把车开到被告家视为交付,并给付车款。因被告钱不够才给出具的欠条。当事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对相关问题约定不明,导致纠纷的产生,矛盾的激化。调解法官和调解员在该案调解过程中,融入情理和法理,将买卖标的物风险承担的法律知识逐一释明,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放弃了部分车款,被告当即履行剩下全部欠款。当事人表示今后要书面约定交易中的风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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