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战疫情】法官和当事人电话巧调解 宅家防疫有保障
来源:楚雄市人民法院 刘剑松 孟令平 查看:459次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1:27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法官您好,真是麻烦您了,疫情期间,还给我们一次次打电话做工作,我们决定撤诉。”2月21日,楚雄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收到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妥善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王某某、尹某是楚雄市某小区的业主,拖欠物业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水池清洗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经物业多次催缴未付。2019年11月,物业公司将王某某、尹某诉至法院。
原告要求被告给付物业费、滞纳金、诉讼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4万余元。被告称他家长期在外地工作,自接收房屋一直没入住,有的费用不应计收。双方争执很大。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流动及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同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考虑到特殊时期不能面对面做调解工作,便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抓住双方诉争的主要焦点,耐心细致与涉诉双方真诚沟通,并结合案情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主动履行,给付原告2015年至2019年的物业费2.2万元,原告申请撤诉。
2月21日一大早,被告尹某一次性给付原告2.2万元了结纠纷,双方握手言和。法官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顺利完成撤诉。
战“疫”期间,楚雄市法院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积极运用各种信息化方式,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灵活性,尝试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调解案件,保障涉诉人民群众及干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特殊时期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高效司法、便民司法、暖心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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