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法院:疫情防控不误执行 连续执结两起案件
来源: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李忠勇 郝红花 查看:394次 时间:2020年03月10日 21:16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坚持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2月21日和25日,通过实行网上“非接触式”方式,连续成功执结两起案件。
刘女士与王某于2014年3月经法院调解离婚,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二人婚生儿子随男方生活,自2014年3月至12月,女方每月给付男方孩子抚养费230元,共计2300元。可在之后的几年中,刘女士对这笔抚养费一直拒付。今年2月10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正处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不便与双方当事人见面,网上立案后,执行人员便在网上查询刘女士的银行财产,发现银行卡中有2000元存款,即依法将其冻结,随后电话告知,并给其耐心做工作。2月21日,刘女士将所欠的2300元抚养费通过微信全额打入法院帐户,执行人员将此款转给王某后,将此案执结。
2012年,叶某在井陉县搞经营时,向吕女士借款4000元逾期未还,吕女士为追索借款起诉到法院,2017年6月28日,法院判决叶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付吕女士借款4000元。但赖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吕女士随即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叶某是四川绵阳人,早已离开井陉,居所不定,找不到本人,只能通过电话联系,但叶某迟迟拖着不还款,在银行也查不到其可执行的财产,使此案一度陷入僵局。之后,执行人员一方面对其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一方面继续对其银行财产进行跟踪查控。今年春节前,执行人员在网上查询中,突然发现该银行卡里有了钱,便立即实施冻结,经电话通知本人并做工作,该同意扣划偿还欠款。2月25日,执行人员将4000元扣划到帐,偿还给债主吕女士,吕女士心里非常感激,一再法院和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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