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法官深度释法明理 促涉民生案执行和解
来源: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英灿 陈振汴 查看:502次 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0:36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4月14日下午,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反复释法明理,取得双方当事人认可,巧妙执行和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取得了良好执行效果。
原来,2016年7月某日,郭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追尾碰撞由蒋某驾驶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厢式货车尾部,造成郭某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郭某妻子及儿女等六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蒋某扣除已先行垫付30000元外,应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计共计190331.3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蒋某因本次事故影响没有继续开车,收入减少,且因事故前刚购置房产,贷款压力大,无力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处理。
在启动房产拍卖程序过程中,蒋某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法院暂缓拍卖房产,并希望能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协商。执行法官在多次联系沟通后,定于4月14日下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面对面沟通了解双方当前实际困难,并逐个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同意蒋某免除利息偿还赔偿款共计19万元,调解当日支付9万,余款分两次分别于今年春节和明年春节前付清。至此,案件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握手言和。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就在中国法律在线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法律在线法律咨询(CN5148)随时随地问律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出版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详情]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审议《中 …[详情]
侯振峰董事长做客《影响力对法律在线网董事长侯振峰到中央电视台1号演播厅正式录制CCTV《影响力对话》节目,为进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