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现场掩盖盗窃事实 男子被行政拘留还领刑罚
来源: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黄慧 连加埔 查看:586次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0:20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睡梦中闯进三个“大盗”,开门就是挥刀乱砍,值班室中5000元现金和自己身上5300元现金被抢走,浑身是血并请求家人报警。但是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是男子自导自演的一出“盗窃剧”。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苏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郭某和苏某及苏某父亲苏某端均为大田县某茶业公司员工,2020年1月某日,苏某在公司值班时,通过手机参与网络赌博输光身上钱财后,产生盗窃其同事郭某寄放在苏某端放于办公桌上锁抽屉内5000元的想法。后苏某用挖耳勺撬开抽屉5000元全部盗走,并继续用于网络赌博。再次输光后,苏某为掩盖自己盗窃事实,便产生伪造抢劫现场的想法。次日凌晨,苏某来到办公楼二楼,先用木棍将办公楼后门的监控探头打歪,又在厨房用菜刀将自己两支手臂划伤,接着回到值班室用椅子砸自己的胸口,然后在办公室用脑袋撞碎办公桌的玻璃,翻乱值班室,伪造被人入室抢劫的现场。随后苏某电话通知郭某,公司被人抢劫。苏某端、郭某到现场后,苏某谎称自已遭遇3名男子入室抢劫,自己身上5300元和苏某端办公桌抽屉中5000元被抢,在苏某多次要求下,苏某端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认为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对其刑事传唤,到案后苏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苏某报假警,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0日。
大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苏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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