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扫黑除恶庭审85万余人围观 庭审直播数全省第8
来源:楚雄市人民法院 刘剑松 郭子微 查看:772次 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50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2019年,楚雄市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庭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借助中国庭审公开平台,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在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共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直播开庭案件2796件,网友在线总观看2759245次。庭审直播数居全省法院第8名,基层法院第7名。盘点一年来点击率较高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涉黑涉恶、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社会治安、经济纠纷、家长里短,背后透出的都是人们生活中关注的热点焦点。
1、扫黑除恶重拳出击 33人犯罪组织受到了法律严惩(观看数:853530次)
案件回顾: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平、自某华、李某彪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山镇、树苴乡、三街镇、楚雄城区进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极其恶劣。2019年5月14日,该案在楚雄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引发85万网民围观。
审理结果:2019年6月13日,楚雄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总和刑期3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14万元;其余32名被告人分别或共同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等,分别判处17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案件已生效。
2、恶势力曾“飞扬跋扈” 庭审现场情绪失控(观看数:56855次)
案情回顾:自2012年以来,以被告人徐某礼、李某等18人组成犯罪团伙,经常三人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楚雄城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于“恶势力”犯罪行为。自2012年至2018年,该犯罪集团共实施犯罪活动13起,在楚雄城区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审理结果:2019年12月18日,楚雄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至12月19日中午12时40分,庭审顺利结束。因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将择期公开宣判。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纵深攻坚阶段,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的关键之年,楚雄市法院将继续严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涉黑恶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建设平安楚雄保驾护航。
3、亲戚之间的借贷纠纷 成了网民普法课(观看数:10288次)
案情回顾: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系亲戚关系。2009年8月,被告因做工程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2009年9月1日,原告向被告提供了现金100000元后,被告向原告出具载有“借到八角镇刘某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借款人:李某”的借条一份,交原告收执。现原告持该借条原件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
审理结果: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且看法官如何明断是非。根据原被告供述和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刘某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李某向其借款100000元未还的事实,被告应归还借款。原、被告并未约定利息,亦未约定还款期限,据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提出其已用工程款抵消的方式归还了原告借款的辩解,其未提交证据证实借款已还清,故对此辩解,本院不予采纳。被告提出原告的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辩解,原、被告双方并未约定还款期限,本案适用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原告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原告于2019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故对此辩解,本院不予采纳。
2019年,我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943件,有两起案件在我院庭审直播案件中,网友观看量分别排名第3和第10,共观看47495次。近年来,民间借贷领域问题频出,既影响正常金融秩序,也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作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活动,老百姓应该多关注此类案件,尽量避免风险。
日常生活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借款人身份信息不全;二、借款金额只有小写,容易被添加或者被修改;三、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高额利息;四、借款用途非法;五、还款日期不明确;六、未约定担保和违约责任;七、现金方式支付借款,导致举证难。2020年,楚雄市法院在依法处置民间借贷类纠纷中,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证据审查,总结审判经验,在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对套路贷、高利贷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千万被掉到“坑”里(观看数:14019次)
案件回顾:2015年3月,原告为两被告的小区安置房进行施工,包工不包料,并于3月9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6年5月14日,经双方结算,两被告共计应付原告工时费240660.8元,扣除已付款项,实际还应支付原告75660.8元,因建筑质量存在一定问题,被告未支付原告剩余工时费,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
审理结果:本院于2019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夏某要求被告尹某、朱某支付建房工时费、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合计113345.8元。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建房工时费3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建房工时费30000元,款交本院。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迅猛,但是在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逐年增多,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当前形势下,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该类案件也呈递增的趋势,2017年受理42件,2018年受理111件,2019年受理163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现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5、婚姻家庭无小事 80后夫妻离婚引围观(观看数:10582次)
案件回顾:原、被告恋爱后于2014年在楚雄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15年生育一女,被告与前妻生育的儿子与原被告共同生活。原告于2017年9月14日向楚雄市人民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后于2018年1月22日撤诉,2018年8月9日原告再次向楚雄市人民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楚雄市人民法院因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审理结果:原告周某与被告谢某系自由恋爱并自愿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婚后生育一女,双方虽然为家庭生产、生活等问题产生矛盾,但只要双方通过坦诚的沟通和交流,改正各自的缺点和错误,相互理解和包容,是可以妥善解决好生活中的矛盾的,夫妻关系是能够得到改善的,且被告谢某未到庭应诉,本院无法确认原、被告具体的夫妻感情状况,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2019年,我院共受理离婚纠纷类案件664件,为利于改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促进家庭和睦,对一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案件,法院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以期双方当事人能审慎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加强沟通交流,消除矛盾,重归于好。
婚姻不是儿戏,一时冲动的结婚、离婚,是对自己和另一半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对于生活中的问题,夫妻双方要及时处理,逃避问题只能让问题恶化。在婚姻中,没有从天而降的幸福,也没有突如其来的不幸,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且行且珍惜。一件离婚纠纷案件的受理,就预示着可能多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办案法官无不慎之又慎,思量再三。也盼望在婚姻当中遇到波折欲诉诸法院的夫妻慎重考量,多多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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