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戴“盔” 护头保命
来源: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李忠勇 查看:621次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52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6月18日早晨5时30分左右,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郭某驾驶冀A7****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货由西向东行驶至衡井线井陉吴家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鹿泉区董某驾驶的无牌照“利之星”三轮摩托车相撞,董某被甩至路边,三轮摩托车侧翻,货物洒落,造成两车损坏,董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郭某观察不够,经过村庄路段未减速慢行,董某戴安全头盔无驾驶证开无牌照三轮车上路行驶且车速过快,送医后经诊断,董某身体轻微擦伤,无大碍。此次事故,董某所幸戴安全头盔,护头保命,如其未带安全头盔后果将不堪设想。
交警提示:骑摩托、电动车戴头盔好处大,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非常重要的保护作用,相当于轿车驾乘人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驾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上述事故就是一个例证,由于董某戴安全头盔,方才未酿成大祸。因此,请大家一定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图为两车相撞的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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