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律师:法援让我拥有一段精彩人生
来源:中国法律在线网 查看:1210次 时间:2014年09月25日 15:34
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世居9个民族,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上世纪50年代,一部经典电影《山间铃响马帮来》使这座边境小城进入人们视野。近日中国法律在线网编辑来到了金平,找到了当地第一位进行法援的爱心律师高律师。“上岗”以后,高律师克服生活上不便、语言上不通、民俗不了解等种种困难,走遍了金平13个村寨,与少数民族同胞们一道,同吸一杆水烟筒,同饮一碗包谷酒,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大家奔走相告:北京派来了一位高律师,打官司就找他。
2012年,高律师人民大会堂参加司法部召开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2012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次日,高律师和另外12名派遣到云南的志愿律师们一起,登上了从北京开往昆明的列车……此行,他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物资上、思想上,甚至还认真研究过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直至双脚踏上金平的土地,高律师才体会到,资料上查到的“边山民战贫”五个特点,表述的真到位。
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边疆小县。金平边境线长502公里,与越南的四个县接壤;全县山区面积占99.72%;世居着苗、瑶、傣、哈尼、彝、汉、壮、拉祜、布朗等9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86%。截至2011年底,全县35.9万人中,按国家贫困标准,尚有贫困人口18.78万人。金平县司法局局长陈云宁介绍:“县里的一个律师事务所长期只有一名律师,2012年才配备到两名;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同志也准备年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这里的老百姓法律需求特别强,因没有律师帮助,维权特别艰难。高律师来边疆当志愿者做法律援助,是给我们雪中送炭,我们当地的领导和老百姓深深体会到了高律师在这里特有的价值。”
私车公用为老百姓办事
金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都没有单独的办公室,高律师来到后法律援助中心才搬到金河镇司法所二楼办公。小编了解到,高立明办公使用的电脑是他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打印机则是他原来在深圳的一台“惠普”打印机,到金平后让人帮忙托运来的。高律师在工作中了解到金平县13个司法所均无电脑,于是就留了个心眼儿;国庆节,他特意回了一趟深圳,动员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捐款。深圳律协监事会的同事们以及其他热心的深圳律师闻讯,也纷纷参与到捐助活动之中。最终共筹集到捐款人民币4.2万元,购买电脑13台。要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交通工具不可少。但是,司法局仅两台工作用车,日常工作都无法保障,顾不上法援办案。2012年8月的一天,高律师接受指派担任熊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的辩护人,案件是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接到任务时,离开庭时间只有3天了,他先去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第二天凌晨六点,他就搭乘早班车赶往中院所在地蒙自市去阅卷。一路上,汽车在崎岖的盘山公路左摇右摆,患有高血压的高律师被颠得头昏脑涨,5个多小时后,终于赶到法院。下午阅完卷,他又连夜坐车赶回金平。“要是我有车,会少受点罪,还能节约一半时间。”高律师便从深圳把自己的车开到了金平。“高律师私车公用,花自己钱为老百姓办事,是活雷锋!”说起这事儿,金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学生志愿者资阳林竖起大拇指称赞,她说高律师不仅自己下乡办案时,掏腰包出油钱和路费开自己的私家车,而且别人办理法援案件和下乡调解纠纷有需要时,他也会开车去。
丧子农妇可望获赔40多万
2012年的一天,一位背着幼儿的哈尼族妇女在一位中年男子的陪同下来到高立明办公室。这位哈尼族农村妇女名叫李让舍,虽然只有49岁,但是看上去沧桑得像一位花甲老人,她经历的磨难太多了。2004年丈夫去世,她独自和两个儿子生活。去年,儿子高德祯结婚后,儿媳为她生了一个胖孙子,孙子六个月大时,儿媳与儿子离婚后不知去向。儿子为了照顾一家老小,在附近矿业公司打工,李让舍在家带孙子,打理家务,日子也算过得去。不料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6月4日,高德祯驾驶公司一辆无牌无证拖拉机为矿区厨房采购物品时,不幸翻车死亡,将只有两岁的儿子留给没有劳动能力的母亲。事故发生后,矿业公司代表与高德祯的弟弟私下签订协议,一次性赔偿给她19万元,并支付了1万元,后来就一直拖着,寨子里的乡亲看不过去,集合了10多人去公司闹了一阵,公司又付了15万元,一直拖欠着3万元不付。李让舍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先后找了矿业公司、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都没有解决问题。后来经人指点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提起李让舍的案件,高律师一脸沉重地说:“老百姓维权实在太难了!”原来,高德祯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连工资条都没有,要证明劳动关系难度不小。好不容易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了结果,裁决确认高德祯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又遇到了难题。在工伤认定申请时,县社保局以高德祯是自己开车出车祸死亡的,且高德祯自己要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第14条第6款的规定为由,不予受理工伤申请。在此情况下,高律师一方面据理力争,摆事实,讲法律;另一方面不断与州社保局联系沟通,取得州社保局的支持。于是,县社保局终于松口,同意在申请人提交工伤事故的现场勘查笔录后接收工伤认定申请。最终,县社保局受理李让舍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上报州社保局。
大伙儿都尊称他“高老师”
自称口才不好的高律师,在金平法援期间的普法宣传讲座却很受欢迎。其实,高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工作后又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曾在湖北省公安厅的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还是深圳市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知识大赛”中的“最佳选手”,在深圳也多次在各种场合讲过法制课。所以,高律师在金平讲法制教育课,一下子就出了名,不少人亲切地称他“高老师”。2012年10月11日和12日,高律师连续两天分别到金平二小和金平中学为同学们上法制教育课。金平二小的600多名小学生和金平中学的1000多名中学生全部集中参加了听课。教室坐不下,课堂都设在学校的大操场。面对边疆少数民族孩子们,高立明一点都没有马虎,认真撰写教案,编写PPT,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给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应当了解掌握的基本法律法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下课时,学生们全体起立,向高律师鞠躬致谢:“谢谢高老师!”
高律师“名气”大了,金平县工商局、个体工商协会也专门来聘请他为个体工商户讲“法律课”。2012年10月17日和19日,高立明律师在金河镇、铜厂乡政府会堂举办了两场专题讲座,188名个体工商户参加。他仍然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管理以及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危害进行了分析。2012年8月29日,金河镇马鹿塘村哈尼族村寨过“吃新米”节,高律师和同事深入村寨走村串户了解当前农村法制热点、难点,并与村委会干部、法治宣传积极分子进行交流,向群众发放《法律小常识》、《中国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宣传单,高律师还现场解答各种法律问题。马鹿塘村村民李金福说得实在:“你们不是来‘凑热闹’的,是来帮助我们的,以后过节,你们还得来,边疆少数民族村民盼你们来。”高律师也和同行的二位“敲定”:以后当地传统节日的集会,咱们都带上普法宣传资料来“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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