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企业非法生产致饮用水源重金属超标环保部启动调查将公开调查结果
来源:法制网 张鑫 查看:1887次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5:56
中国法律在线网讯:记者郄建荣 近期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环保部初步认定此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今天表示,已经启动调查程序,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今年4月3日,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暴雨期间,集中将厂区内含有大量重金属镉、铊、砷的废液偷排入袁河,导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而仙女湖是当地的饮用水源地。由仙女湖取水的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新余市部分城区停止供水。
环保部说,事件发生后,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新余市指导当地政府开展污染源排查、应急处置和供水保障工作。截至4月10日,新余市第三水厂完成工艺改造,经卫生部门检测,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于9时左右恢复供水。4月12日,新余市第三水厂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按照与仙女湖湖水1:3的比例进入水厂,水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实现正常供水。
据介绍,江西省环保厅13日透露,造成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污染的肇事企业是一家已关停的企业。
2016年3月6日至4月5日,这家企业主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从湖南衡阳等地拉来的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绵铟等产品,这家企业属非法生产。同时,经检测,这家企业原料中含有大量的镉、砷、铊等有害重金属,为了规避监管,其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间歇性的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这家企业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
江西省环保厅认为,这家公司生产时间、排放污染物种类与仙女湖水体受污染的时间、污染物种类相吻合,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湖区污染物总量基本相符,可基本确定该企业是造成仙女湖污染的污染源。目前,环保部门已截断了该企业的排污管道,封存了生产设备、原料和厂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已被宜春市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环保部说,鉴于此次事件造成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部分城区供水受到影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初步认定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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